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3日 )

各教学单位:

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二级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与绩效分配办法》(华水政〔2024〕163 号),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算学期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核算内容

1.公共基础课工作量专业类课程工作量等本科教学工作量;

2.网络课程成绩认定工作量,各教学单位须填写附件2、附件3;

3.重补修工作量,各教学单位无需提交材料,以重补修报名数据为准,补修跟班和虚拟班系统可以直接核算;

4.监考次数工作量,监考次数工作量以考试科提供数据为准,各教学单位无需单独报送;

5.六校互选课程工作量,以教务科数据为准,各教学单位无需单独报送;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以创新实践科提供数据为准,各教学单位无需单独报送。

三、具体要求

1.设置“教学工作量计算模版→计算范围”的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6日,检索设置页面中重补修虚拟班课程需勾选《含不排时间地点的上课班级》方可检索到课程信息。

2.教学工作量经教务处复核无误后,反馈至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通知老师确认工作量。

3.所有类型工作量统一计入所属教师名下,后续工作量所属教师可在系统直接核实相关工作量。

4.附件2及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uohaibin@ncwu.edu.cn,纸质版提交到教务科401B,附件1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工作量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包括教学班人数、学时、系数等)。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汇总审核。

五、联系人

郭老师,电话:0371-69127231。


附件1:教学单位工作量核算说明.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工作量(其他类型).xls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网络课程成绩认定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13日


更新日期: 2024-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