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4﹞1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此次填报的质量监测数据表格共涉及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7大类以及2种特色表格。相关表格的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详见《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附件1)。
二、任务分工
(一)责任单位
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涉及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具体分工见《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
责任单位包括: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校长办公室、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团委、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各教学单位。其他校属单位为数据填报工作的协作单位。
(二)工作人员
各单位安排一位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正式工作人员作为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数据表的采集、填报等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填报数据的审核人。请各单位将《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于10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zypgrz@ncwu.edu.cn,同时请数据填报工作人员加入学校数据填报工作交流微信群(见二维码)。
三、进度安排
数据填报工作采用线下采集、线上填报的形式,使用学校数据填报系统进行各个数据表的填报及审核。填报系统在校园网环境运行,填报网址、账号和密码单独分发给各单位数据填报联系人。
数据填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信息表(附件2中表1-1至表1-7-1)填报及审核时间:10月29日前。基础信息表是后续填报数据的基础,请责任单位按时完成。
第二阶段:其他所有数据表填报及审核时段:10月29日-11月11日,具体时间节点要求详见附件2。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与报送。学校对全部数据汇总校验,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责任单位,补充完善后的最终数据核查无误后,报送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第四阶段: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
1.数据相关材料。各责任单位11月20日前报送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附件4)纸质版,同时将最终数据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pgrz@ncwu.edu.cn。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各教学单位(含负责落实本科教学任务的单位)依照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及重点(附件5),撰写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评价科,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pgrz@ncwu.edu.cn。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教学质量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数据填报采集工作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填报数据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提交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数据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在系统中填报。
(二)扎实推进落实。国家数据平台的监测数据应用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全省专业评价、质量预警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工作,要精准把握数据内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全面,要严格执行数据填报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填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单位所填报数据若涉及多个单位,牵头责任单位应主动与协同单位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必要时可与往年数据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偏差,确保数据一致。学校将适时召开数据填报工作部署和培训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国佳
电话:0371-69313787
报送地址:龙子湖校区南综合楼四层教务处办公室426A
附件1-2024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和特色篇.pdf
附件2-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3-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4-数据填报情况确认表.docx
附件5-2023-2024学年教学报告质量参考模板.zip
附件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pdf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