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领导干部听课、质量评价申请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3日 )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好本学期的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与评价,保障教学秩序正常运行,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开学初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现做以下安排:

一、领导干部听课

(一)听课次数要求:

1.校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2.管理服务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次,各教学单位、学生处、校团委处级干部以及学业导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

3.辅导员每周随所管理班级听课,每门课程至少听课1次;

4.上述人员应在本学期完成听课。

(二)提交听课表注意事项:

1.质量评价科负责收集、汇总校领导和处级干部听课表。听课表填写完成后请送至质量评价科(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南楼426A房间),质量评价科电话:0371-69313787;

2.各学院负责收集、汇总、保存学业导师听课表;

3.辅导员听课表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汇总、保存。

《领导干部听课表》见附件1,《学业导师、辅导员听课情况记录表》见附件2。学期内全校教师的课程安排,请登陆教务系统查询。

825日上课信息参见附件3、4和5,具体上课时间请参见附件6,学期内全校教师的上课信息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

请各单位及时提醒本单位领导、老师完成听课工作。

二、教学质量评价申请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教学质量评价结论依据为学年教学质量情况,晋升(讲师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以下简称职称晋升人员)需提前1年申请。本学期申请工作要求如下:

1.申请工作按照教学单位组织完成(党政管理机构、群团组织、直属机构等部门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的教学单位进行申报)。

2.评价课程须是全日制本科生理论课程或实验课程。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电子版附件7)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拟晋升职称的名称和等级必须准确。本学期无课的教师,不需要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格,但名单必须列入教学单位汇总表。

3.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在多个教学单位担任教学任务的,只需通过一个教学单位提交申请即可,但需在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申请表中注明在其他单位承担的教学任务。

4.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对教师所填信息,并填写《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本学期只交电子版电子版附件8)。汇总表中应明确注明按规定需要申请但本学期只有前8周有课及没有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教师信息。

5.各单位需于8月2818:00前,将《教学质量申请表》和《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质量评价科邮箱jxzlk@ncwu.edu.cn。

、期初教学检查

请各教学单位全面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关注新教师教学准备情况,安排开学第一周内进行期初教学检查,请认真组织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案编写、授课计划制定、教材到位情况、教学辅助设施就绪情况、领导干部和学业导师、辅导员第一天听课、查课情况等。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本学期教学活动顺利进行。91日前提交检查总结的电子版交到质量评价科邮箱jxzlk@ncwu.edu.cn。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保证教学质量评价各环节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领导干部听课表.doc 

    附件2 学业导师、辅导员听课表.doc 

    附件3 龙子湖校区开学首日(25日)课表.xls 

    附件4 花园校区开学首日(25日)课表.xls 

    附件5 江淮校区开学首日(25日)课表.xls 

    附件6 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作息时间表.pdf 

    附件7 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doc 

    附件8 申请教学质量评价人员汇总表.xls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58月23


更新日期: 2025-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