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初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5日 )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开学初各项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一、教学工作

本学期教学工作于开学第一周(32日)正式开始。任课老师依据课表安排组织教学,同时课程承担单位将金工实习(工程训练)安排通知任课老师,提前做好教学活动安排。

二、教室检查

为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全校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期初教室环境清扫及教学设备维护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教室范围包括各学院自有专业教室和本学期公共教学楼分配给各学院的专用教室;

2.请在228日前完成卫生清扫和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调试及维护,遇到问题要及时处理,以免影响下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教学服务中心将在31日上午进行集中检查。

三、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需登录教务系统,核实课表中的理论和实验安排。并按实际授课节次填写授课计划。从本学期开始,授课计划课需在教务系统内直接填写,不再已附件形式上传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需要教学单位先设定录入人)。截止时间:31322:00

四、期初教学检查

1.各教学单位全面检查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关注新教师教学准备情况,35日前提交检查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zlk@ncwu.edu.cn

2.领导干部听课。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开展,31日前完成第一周领导干部听课的课表准备工作。

五、线上课程上课安排

本学期开设纯线上通识课程的教师,上课时需依照教务系统排课的时间和地点与学生会面,向学生说明课程讲授及考试方式,并搭建有效的沟通渠道。

六、放假安排

1.清明节:202644日至46日放假。

2.劳动节:202651日至55日放假,59日(周六)上班补54日(周一)课程。

3.端午节:2026619日至621日放假。

4.运动会:202649日—10日(江淮)、2026416日—17日(郑州)。

七、调停课流程

任课教师需要调停课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在教务系统提出调、停、补课申请,经课程归属单位教学办审核,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对于调(停)课理由不充分、证明材料缺失、信息填写不完整等情况,不予受理。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教学单位调(停)课材料进行检查。

八、课程补选

1.选课类别。公共任选课(有余量的)、体育2

2.选课时间。2278:00-3122:00

3.本次选课结束后,不再安排课程补选,请未及时选课的同学按时选课。需要重补修公共任选课的学生也可参与本轮选课。

九、跨专业选课

为深化我校学分制改革,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拓宽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现决定开放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跨专业选课工作。感兴趣的同学按时参与选课工作,选课时间为2026328:00-20263418:00

十、转专业工作安排

1.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2414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26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开学第一周进行2026年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2.申请程序:①学生提出申请→②转入学院资格审核→③转入学院综合考核→④转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报教务处→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⑥主管校长审批→⑦学生工作处发放《学籍异动单》→⑧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详见关于2026年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十一、补考安排

1.补考时间:202632日—315

2.补考学生范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初次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上学期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学生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补考不办理缓考。证件丢失的需要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考试违纪和作弊学生、初次考试未办理缓考的缺考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期初补考。

3.补考课程范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中所有理论课程(考试详细安排见后续通知)。

4.补考组织工作:

①公共课考试课程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在第一周周末进行,其他考试课由课程承担学院组织实施,在开学2周内完成;

②考查课程的补考由学生所在单位根据学生不及格情况联系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③各类实践环节、实验类课不安排补考;

④全校公共任选课不及格者不安排补考,可按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其他课程进行修读(选课工作按学校统一安排进行,不及格的课程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注销)。

十二、公选课注销

从第五学期开始,个人成绩单中公共任选课不及格课程可以申请注销。从本学期开始,公选课注销采取学生自主申请的方式,操作步骤见附件2。经学院和教务科审核成功后即可注销成绩。申请截止时间:2026327日。

十三、教材发放

228日、31日,本科生教材发放,详见后续通知。

十四、微专业和辅修学士学位教学相关工作

1.本学期各年级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课程原则上从第三周开始安排,开学第一周至第二周落实辅修专业的教学任务,保证辅修专业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各教学单位应合理安排各项教学内容(避开大型考试及国家法定放假时间),并及时通知相关学生。

2.因学生自身原因,2022/2023/2024级学生已报名辅修需要退修的,从本学期开始,辅修退修采取学生自主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3。经辅修所在学院审核成功后即可退修。申请截止时间:2026327日。

3.各开设微专业的学院应切实承担教学组织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教学环节,科学安排课程时间,避免与学生主修课程冲突;要加强过程管理,密切与学生的沟通交流,确保微专业教学工作顺利开局、稳步推进,真正惠及每一位修读学生。

4.因学生自身原因,学生已报名微专业需要退修的,学生自主申请,操作步骤见附件4。经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成功后即可退修。申请截止时间:2026327日。

5.退修成功的学生,辅修和微专业不及格课程成绩可申请注销。操作步骤同附件2

十五、毕业审核

依据2026届毕业生毕业前成绩审核工作安排,3月底再次进行2021(五年制)、2022级(4年制)、2024级(专升本)毕业生成绩预审核工作。各单位依据202511月份毕业预审核结果,尽快处理未解决的相关问题。


     附件1:授课计划填写步骤.doc 

     附件2:成绩注销申请操作步骤.doc 

     附件3:辅修退修申请操作步骤.doc 

     附件4:微专业退修申请操作步骤.doc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课程中心)

2026225


更新日期: 2026-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