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海外校友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5〕146号)文件精神,启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海外校友(学期)奖学金评定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的必要条件(以下条件限定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一)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4.0,且专业排名第一(专业学生人数超过150人的,排名第一和第二名);
(二)参加所有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并考核通过(不含补考);
(三)(入学以来)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四)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与科技竞赛奖励或公开刊物发表作品;
(五)2015级、2016级、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已获得海外校友(入学)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学期奖学金。
二、评审名额与奖励
不超过5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填报申请书,学院统一汇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将纸质申请书(三份)、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申请汇总表(含电子版)(一份)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教务处、学生处等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审核;
(三)学校主页公示候选名单后,评审委员会评审,提出初步名单;
(四)报送捐资人和捐资委托人审核同意后,确定最终名单,并发放奖金。
四、提交申请书时间
2018年10月18日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专业排名信息(不区分一、二本、卓越班)可至学院查询。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海外校友奖学金(学期)申请表.doc
附件2:
申报汇总表(学院填写).xlsx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