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7级全体全日制本科学生:
为进一步调动基础扎实、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竞争能力,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本学期我校面向2017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
一、开设双学士学位专业
(一)工学:①水利水电工程(水利学院)
②工程管理(水利学院)
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学院)
(二)管理学:④市场营销(管理与经济学院)
⑤行政管理(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⑥会计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三)经济学:⑦国际经济与贸易(管理与经济学院)
(四)法学:⑧法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五)文学:⑨英语专业(外国语学院)
二、申请修读资格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学有余力,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不及格记录;
3.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4.申请参加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2017级学生总数的15%;
5.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需跨学科门类申报。
三、报名、录取及收费
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于6月14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及操作步骤详见教务系统公共下载),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修读双学士学位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用表栏下载),提交到本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将审核后的申请表于6月15日前交教务科,教务科将申请表汇总后发到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审核学生资格并保存纸质申请表,并于6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科,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双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发放《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
确定要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时,应在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缴纳学习费用(全部费用的一半)。
四、注意事项
1.根据文件规定,双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单独组班教学,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如遇与主修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冲突,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2.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完成规定教学任务、获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单独颁发双学位教育专业学位证书。
3.双学位专业学生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退出。确认中途退出的,双学位开设学院审核,名单报教务科。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在大一第二学期申请修读双学位,其他学期不予受理。
五、双学位开设学院联系方式
1.水利学院…朱老师…13937140650
2.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吕老师…69310012
3.电力学院…何老师…69127649
4.管理与经济学院…孙老师…69310103
5.外国语学院…杨老师…69310183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双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