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8日 )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4]3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三本、合作办学)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11日~4月20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至学生本人所在学院。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不予受理。学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第一志愿不足时,考虑第二志愿。

  二、4月21日~4月28日,学生所在学院依据申请条件对提出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综合表现、专业特长等综合评定后确定转出学生名单。转出学院按照不超过2015级本专业学生数10%的比例控制转出人数,同意后签署意见报送学生处。

  三、4月29日~5月9日,学生处审核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招生类别、招生批次及是否受过处分等情况。

  四、5月10日~5月17日,学生处将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申请表转送至申请转入学院。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经综合评定后,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花园校区办公楼111房间、龙子湖校区12号宿舍楼12223房间)。

  五、5月18日~5月20日教务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5月23日在教务系统公布参加转专业考试的学生名单、考试安排。

  六、5月26日,教务处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1)》和《英语读写译(1)》(不含听力),考试内容为第一学期修读内容。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无证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七、7月8日公布转专业录取结果(所属学院查询),需本人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新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12223房间领取转专业录取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原则实行双分数线控制,即总分数线和单科分数线。

  八、8月28日,转专业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

  九、注意事项

  1、凡转专业的学生,执行新专业的教学计划。

  2、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学生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取消其1年内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3、艺术类专业不转入不转出;高考文科考生不能转入理工科类各专业。

  4、生源地按一本招生的专业,所属生源地的学生不能申请转入一本招生的专业(例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在河南省一本招生,河南省籍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5、国家扶贫专项计划、地方扶贫专项计划招收的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允许转专业。 

  6、各学院面试办法、转入细则、转出细则由学院根据申请转入数和转出数自行制定。

  7、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大一的课程(与原专业相近和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转专业学生须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附件1:2015级全日制本科转专业指标.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doc


                                         教务处  学生处 

                                          2016年4月8日 

  

   

更新日期: 201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