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评定办法》(华水政[2015]20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以下是申报和认定时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均可根据本人在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创新创业成果材料,提出获得创新创业学分书面申请(附件1,级别认定规定见附件2);
2、所有成果均应当是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同一成果以最高得分计算一次,不重复,不拆分;
3、学院组织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院长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3月23日前,将本学院所有申请表、申报材料复印件(原件由学生所属单位审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及申请创新创业学分信息汇总表(附件3)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jxgl@ncw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5、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定结果经公示后,方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学分。
注意事项:
1、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请将每个学生申请表和材料复印件(按申请表上填写的材料顺序)装订在一起,在左上角订好。
2、论文复印件为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内容页、收录证明。著作复印件为著作封面、著作版权页、申请人字数证明页。
附件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doc
附件2:
创新创业学分成果的级别认定规定.doc
附件3:
创新创业学分信息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