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决定对我校2010年以来立项建设的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201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撰写项目结项报告,详细总结五年来建设情况;
2.2011年至2013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撰写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认真汇报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3.2014年新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撰写年度工作报告。
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到相关责任人,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
附件
2010-2014年质量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docx
教务处
201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