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10日 )

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华水政【2013】59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校级教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2013年立项的全部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本次项目结题验收实施校、院两级组织验收:

1. 校级一般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所在教学单位组织结项验收;

2. 校级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拟申报优秀等级的一般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但参加学校验收的一般项目须在所在单位结题验收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学校验收。

3.校级验收“优秀”的项目可以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三、各教学单位应组建项目结题验收专家组(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制定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方案(验收时间、地点必须注明),并提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进行抽查。

四、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对照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切实完成项目要求的工作,确保项目成果质量。各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表格在教务处主页下载)并准备报告、有关支撑材料等。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1.各学院项目验收应于9月30日前完成,并在结束后一周内将验收结果和各项目的结项材料(验收表、项目报告、支撑材料等)一式两份交到教务处备案。电子档发送至guojinli@ncwu.edu.cn

2. 学校组织的验收将以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时间初步定在10月15日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5年9月10日


更新日期: 201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