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和认定2015年度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1日 )

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评定办法》(华水政[2013]18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14年度全日制本科生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的申报和认定工作。以下是申报和认定时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均可根据本人在20141月至201412月期间所发表论文、成果鉴定或项目验收证书、学科与科技竞赛获奖证书等有效材料,提出获得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书面申请(附表1、级别认定见附件2);

2、学院教学院长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申请书进行认真评阅,并给出评阅意见;

3、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和申请书进行审核,教学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4410前,将本单位所有申请书(表)、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信息汇总表(附表3)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新校区教学楼2104房间),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aozhongjian@ncwu.edu.cn,过期不予受理;

     5、教务处将全校各单位创新学分申报信息汇总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定及评定结果公示后,方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注意事项:各学院报送材料时,请将每个学生的材料装订在一起。第一页:《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生创新/素质学分申请表》,后面为材料复印件,按申请表上填的材料的顺序,在左上角订好。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doc

           2.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规定成果的级别认定.doc

           3.创新学分和素质学分信息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5312

 

更新日期: 2015-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