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安排,自2015年1月12日~1月23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请各单位根据《 “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检查期末各项教学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学生和教师的考试动员工作,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考试管理规定,保证监考人员尽职尽责,严防考试作弊现象,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组织安排学生按时、认真进行网上评教,保证评教数据真实、有效;及时整理、汇总二级教学督导评价数据和资料;认真总结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撰写“三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关于材料提交,说明如下:
1.“三期”教学检查书面总结,请于1月2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到guojinli@ncwu.edu.cn。
2.自本学期开始,所有教师测评成绩录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开放使用,届时各学院登录该系统,录入二级督导成绩和评价结论,核实无误后提交书面材料到教务处备案。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