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级海外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冯志君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4日 )

各学院:

为做好2014级海外校友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海外校友奖学金管理办法》(华水政[2013]54号)文件精神,拟在2014级新生中评选出海外校友奖学金获得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注册的2014级本科生;

2、 高考分数(不包括任何加分)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3、 生源地排名前列,其中河南省申报名额4名(理科排名第1、第2和第3,文科排名第1),河北和山东各2名(理科排名第1、第2),我校其他招生省份各1名(理科排名第1)。

4、 具备申报基本资格的学生名单请到各学院查询(名单已发到相关学院教学秘书)。不具备申报基本资格的省份,本年度不降低标准组织申报;

二、评审程序

1、具备申报资格新生填写《海外校友奖学金申请书》(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学生用表)。

2、学生填好申请书后,首先交所在学院审核,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审核。

3、各部门审核完毕后,教务处在学校主页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公布,并通过财务处为获奖者发放奖学金。

三、奖学金发放

1、奖学金最高总额为4.5万元人民币,分8次发放:首次发放1.0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学期审查合格后发放0.5万元人民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触犯刑律,受到治安刑事处罚者;

3)课程考核出现不及格者;

4)申报材料弄虚作伪者。

3、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5且所有课程考核都在及格以上者,暂停当学期受奖资格,下学期可继续参加评审。

四、材料提交

申请书须一式4份,用A3纸双面复印,骑马钉装订。于2014101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院审核过的申请书统一报送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107,联系人:冯志君,电话:69127229)。

                                        

    教务处

                                            2014年9月24日

更新日期: 201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