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13级相关学生:
根据相关文件,经过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开设学院考核,现将2013级本科学生申请修读第二学位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3日,在此期间,有异议的,请于2014年5月26日前反馈到所报二学位所属学院,由二学位学院汇总报教务科(行政楼111房间)。
根据文件规定,申请修读第二学位的专业与主修专业须分属不同的学科门类;学生在校期间限修读一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期间不得调换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生最终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结果按交费结果为准上报。
通过二学位各项审核的学生于2014年6月27日到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领取“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逾期不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修读第二学位。
所需学费分两次交清(水工、工程管理:6000元;英语:56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5520元;法学:5600元),第一次统一扣费时间暂定于下学期十一之后,第二次扣费时间在2016年春季学期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学生提前将学费存入学费建行卡中。
经过报名统计低于25人的专业,学校将不再开设,相关学生可以重新填表选报其他二学位专业。确认修读二学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退学,如果由于客观原因需要退学,需本人书面申请,二学位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后,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二学位退学通知单,教务处主管处长在通知单签字后,学生可放弃修读二学位,教学安排开始后提出退选的将不退任何费用。
2013级申请二学位学生名单.xls
教务处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