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4]34号)文件精神及2013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学生处、学生拟转入学院、教务处复审,现将审核后满足转专业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教务系统—教务动态)。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月23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所在学院报告,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学院汇总之后及时报教务科。
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核的学生,请于5月24日7:40前持本人考试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到指定教室(详见教务系统—教务动态)参加转专业课程考试,无考试证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安排见附表。
附件:
转专业课程考试安排.doc
教务处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