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兹定于第18周~19周(2011年12月26日~2012年元月6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请各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安排好期末考试工作(尤其向教师强调监考的职责和纪律,做好学生考前动员工作,严防考试作弊现象)、教学收尾工作、教学总结工作以及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并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提交以下资料:
1. 2011年12月30日前,提交书面的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果(参见附表),并发送电子文档至guojinli@ncwu.edu.cn 。
2. 2012年元月8日前,提交书面的“三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附表: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果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