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课程重新学习、补修教学工作安排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1年10月09日 )

各学院

现将本学期有关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好本次学生课程重新学习修的各项工作。

  1. 报名重新学习、补修课程范围

本学期本专业低年级开设的课程和拟开设重新学习班的课程,拟开设重新学习班的课程为:

花园校区:

数学物理类: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2)、线性代数、概率统计(非经济类)、大学物理(1)、大学物理(2);

外语类:大学英语(3);

计算机类: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

力学类:理论力学A(理论力学B)、材料力学A(材料力学B)、结构力学A(结构力学B)、工程力学;

思政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邓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龙子湖校区:

数学物理类: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1))、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2))、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1))

外语类:英语读写译(2)(大学英语(2)

计算机类:计算机文化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C语言);

图学类:工程图学概论/基础(水利、土木)(工程图学概论/基础(土建类))

思政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体育类:体育2

其他需要开设重新学习班的课程,由课程承担单位根据申请重新学习学生人数打报告,经教务处审批方可开设重新学习班。

二、重新学习、补修报名程序

1、参加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的学生在校园网“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按正确操作步骤进行网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118时至101415时)

2、完成网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的学生自行下载对应申请表,1014本人所在学院领取本人重新学习(或补修)课程网上报名结果清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中信息,并将所领取到的本人重新学习(或补修)课程报名结果清单粘贴于报名表的指定位置;

3、各学教学秘书须对报名表中学生所填写内容及粘贴重新学习、补修课程与学生网上报名课程的信息再次校核,无误后,填写学生须向学校财务处缴纳的重新学习、补修的总学分数及费用,并签名;教学院长对报名表中内容确认后,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须在审定的课程清单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4、学生持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的报名表到财务处指定地点进行交费,报名表中的任何内容、信息不得进行涂抹、改动,否则学校财务处拒绝接受学生交纳重新学习费(或补修费),报名表无效;

 

5、课程重新学习、补修交费时间及地点: 

龙子湖校区:

时间:1018~19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 

地点第二报告厅

花园校区:

间:10月20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00 

地点:讲堂3一层大厅

注意:申请课程重新学习和补修的同学请将重新学习和补修费用足额存入所在班的班长银行卡中,以班为单位交费且只能刷卡不收现金。

6、学生向学校财务处交纳重新学习、补修费,报名表留在财务处,财务统一盖章后由各学院领回,教学秘书录入重新学习(补修)成绩后,将重新学习(补修)报名表、更换修读课程申请表、重新学习(补修)成绩单统一交至教务科;

7、逾期未实现网上重新学习(补修)报名、未在指定时间向财务交纳学费及时向所在学院提交报名表(重新学习、补修)者,财务处、教务处将不再受理其重新学习、补修报名;

8、教学秘书根据学生交费情况,按教务科要求统计整理本学院学生最终申请重新学习(补修)信息。

三、几点说明

1、确定开设重新学习班的课程学生必须跟重新学习班学习考试不得跟低年级上课考试

2每位学生每学期申请重新学习、补修课程门数不超过4门参加课程重新学习、补修学习的学生应根据本人课程表合理安排重新学习、补修课程上课时间(重新学习班按固定时间上课,开课时间另行通知),按时听课。

3、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的成绩以考试卷面成绩为准计入学生成绩单。

4、若学生拟重新学习、补修课程已更新为相近课程,或该课程取消后更换为其它课程,学生本人填写《更换修读课程申请表》(见附表3),经所在单位分析论证、签署意见交至教学秘书处,学生方可实现变更修读课程及课程重新学习报名工作。

5、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生课程重新学习补修)网上的结果及学生向学校财务处交纳的课程重新学习(或补修)费实际,给每位跟随本专业低年级重新学习(或补修)的学生办理相应的课程重新学习(或补修)听课证。

6补修课程与重新学习课程网上报名操作步骤相同(见附录2)。

7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必在网上报名,可直接填写对应报名表(附表4),将本人信息及须重新学习课程的信息正确填写后,交到本人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秘书处,完成审核后,持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交费地点,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课程重新学习

 

附表.doc

 

 

   教务           

2011109     

 

更新日期: 2011-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