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学优秀奖励管理办法》(华水政〔2011〕91号)文件精神,拟开展2011年各教学奖项的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年度学校各教学奖项主要包括: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优秀教研室奖。
二、申报条件
1.教学质量优秀奖
(1)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4个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优秀;
(2)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5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每年完成本科生教学工作量超过180学时(承担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的教师超过210学时);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创新教学模式,教研成果应用于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效果明显;
(4)近2年没有发生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2.优秀青年教师奖
(1)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近4个学期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优良;
(2)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2年以上、35周岁以下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完成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年平均超过210学时(承担公共基础课的教师240学时);
(3)近2年参加学院(限一等奖)、学校、国家和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课堂讲课比赛获得奖励;
(4)近2年没有发生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3.教研室优秀奖
(1)近2年教研室全体教师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年人均超过180学时(公共基础教研室超过210学时);
(2)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青年教师培养效果明显,教研室所有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良好以上;
(3)坚持教学研究,主持有校级及以上教改课题,或主持的教改课题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励;
(4)近2年教研室教师指导全日制本科生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5)教研室活动开展规范,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
三、设奖指标及评审要求
1.教学质量优秀奖30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优秀青年教师奖10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教研室优秀奖不超过10个。
2.教学质量优秀奖、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须接受学生评定,学生评定结果差或一般的,取消申报资格。学生评定由教务处组织。
四、材料要求和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学质量优秀奖
1.个人总结(1000-2000字)2份;
2.个人科研和教学佐证材料1套;
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优秀奖评审简表》20份。
二、优秀青年教师奖
1.个人总结(1000-2000字)2份;
2.个人科研和教学佐证材料1套;
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师优秀奖评审简表》20份。
三、教研室优秀奖
1.教研室总结(不少于3000字)2份;
2.科研和教学佐证材料1套;
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秀教研室申请表》20份。
申报时间:本次评选不接受个人申报,以学院为单位,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各奖项申报材料及推荐报告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6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昕;联系电话:69127233;电子信箱:jiaowu@ncwu.edu.cn。
附件1:教师优秀奖评审简表.doc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秀教研室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