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兹定于第18周~19周(2011年06月20日~2011年7月1日)进行期末教学检查,请各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中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安排好本学期各项教学收尾工作、教学总结工作以及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27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提交书面的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果(参见附表),并发送电子文档。7月4日之前提交书面的“三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附表:二级教学督导评价结果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