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8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11】340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实验课题。

    二、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要着眼于国家、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河南省情,从河南教育教学的现实问题与实际需要出发,同时要密切关注学界已有的相关成果和学术发展水平。申请人既可参照《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申报课题,亦可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课题研究。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教育部门副处(县)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的,高等学校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2.必须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牵头申请课题。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往年申报承担的全国、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项前,不能申报新的课题。

    4.凡申报重大课题者,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重点课题;申报重点课题必须承担并完成过省教科规划一般、实验课题,或者完成过同级别的其它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省教育科学一般课题、实验课题,应承担并完成过省辖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高校校级课题。

    四、从2011年起,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络初评和专家会议复评的形式确定。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3000字。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结题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示。课题研究成果鉴定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六、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为了保障课题研究的严肃性、科学性,避免低水平重复,杜绝弄虚作假,所有申报课题的论证材料必须进行查新。查新由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办理。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联系电话:0371—65838018。立项查新每项100元,结项查新每项300元,信息咨询服务每项200元,项目费用自理。

    七、本年度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日止。各单位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及其电子文本集中报送教务处(行政楼116房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八、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1日前将审查合格、经查新符合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本发送至E-mail:jiaowu@ncwu.edu.cn。纸质文本统一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匿名材料一式7份,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电话:69127233;联系人:张昕,王晓强。

    九、本通知、《课题指南》、鉴定办法、结项程序等其他相关事宜请登录河南教育科研网站 (http://www.hnedur.com)下载参考。

    十、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最迟在5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更新日期: 201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