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18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教教科【2011】339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2010年我省教育工作者(合作成果,申报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完成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包括:

    (一)经厅级以上单位评审立项完成的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成果(须附立项、结项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公开出版和发表(含省新闻出版局核准的省级内刊)的教育教学专著、论文、调研报告等;

    (三)虽未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厅级、省辖市级以上教育管理部门采用的教改成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须附采用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申报办法、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的申报成果由单位直接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为保障本次成果评审的严肃性、科学性,所有申报成果必须进行防抄袭查新。查新统一由河南省教育情报研究会办理,查新后符合条件的成果方可上报。评奖成果查新每项300元,项目费用自理。

    (三)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1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上报材料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参评成果材料,袋内明细表贴于档案袋正面,袋内材料包括:

    1、成果原件1份(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2份;

    2、《河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成果匿名活页评审材料一式7份。申报者可从河南省教育科研网(www.hnedur.com)下载填写,一律用A4纸打印,竖装。

《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与各参评者的《申报表》电子文本由主送单位汇总后,一并发送至:jiaowu@ncwu.edu.cn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昕、王晓强;电  话:69127233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doc

更新日期: 2011-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