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华水政[2003]173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1年教改立项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教改立项围绕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研究,深化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积极倡导开展教育教学的创新,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选题范围
本年度教改立项采取固定选题与自由选题相结合的模式,《课题指南》列出了若干选题领域和范围。申报者根据指南和实际,可自行设计具体课题。
三、立项程序
1.各单位根据《通知》和《课题指南》(附件1)认真部署,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负责本单位教改项目的审核,填写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教务处。
2.2011年5月3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3.评审结果公布一周内,项目负责人与教务处签订《2011年教改立项项目认定书》,并下拨首批研究经费。
四、项目管理与验收
项目承担者要按照《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认定书》,认真开展研究。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教务处根据项目研究计划进行管理和检查,项目结束时进行验收。因项目承担者未按计划积极开展研究工作,导致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取消立项资格,追回研究经费,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教改项目。
五、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申报材料需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并复印一式7份,统一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6房间),并将电子文档发至:jiaowu@ncwu.edu.cn;
联系人:张昕;联系电话:69127233。
附件1:2011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教改项目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