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第9、10周(2011年4月18日-4月2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规定,对教学文件、教学状态运行、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为保证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效果,本次期中教学检查重点检查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各单位自检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内容包括:
1. 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文件的制订情况。各教学单位应制订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等文件;
2.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按照教务处学期初《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选题、指导教师遴选是否符合要求。
3.毕业设计(论文)初期、中期阶段检查情况。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估管理办法》(教务文[2010]4号)有关要求,各教学单位应成立院级毕业设计检查评估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初期、中期阶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各教学单位需于4月25日前,向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提交书面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毕业设计检查记录以及填写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统计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述文件进行检查,并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出勤和教师指导情况进行2-3次抽查。
教务处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