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2004]187号)文件要求,申请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的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拟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申请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以各学院(部)为单位组织完成(机关、教辅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的学院进行申报),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请。
2、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各项内容,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①“本学期授课课程名称”:承担有1门以上课程的任课教师,只需填写一门课程的上课信息;
②“近两学年工作量完成情况”:请填写本学年之前最近两学年的工作量,“学期时段”内填写工作量对应的学期,例如“07-08上”或“08-09下”;
③“近两学年承担本科生课程名称”:申请晋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须填写此栏,填写申请人为本科生讲授的课程名称,每学年填写一门课程即可;
④“在我校承担的公共课或基础课”:申请晋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须填写此栏,按照“课程名称/学期”的格式填写任现职以来在我校承担的公共课、基础课的情况;
⑤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填写申请人需特别说明的事项,如是否曾休产假、是否在其他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等。
3、任课教师授课时,应带齐本课程的教学文件,以备抽查,教师不能以任何借口回避检查,否则视为缺少教学文件。
4、各教学单位须及时将本项工作通知到相关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收齐后,仔细审核表中填写内容,确认填写资料真实、无误后,对本单位所有申请人员情况进行汇总(一式两份),于3月9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逾期未报者不予受理。
附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doc
教学质量评价申请人员汇总表.doc
教务处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