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9周~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
通过听课、检查教学资料、学生测评等多种方式,检查和了解本单位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特别要重点检查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包括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教案的撰写质量、授课计划的编排等。
2. 多媒体教学等教学辅助手段使用效果
组织本单位任课教师开展多媒体等教学辅助手段应用的自查和讨论,特别是结合本次讲课大赛中优秀选手的经验,提出如何进一步改善多媒体教学应用效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09年11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行政楼115室)。
3. 青年教师导师制落实情况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2009】98号)文件规定,各教学单位须为35周岁(含)以下且符合文件所列情况的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以尽快提高青年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各学院依据文件内容,检查本单位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落实情况,包括配套考核办法的制订情况、《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相关资料的填写情况、指导教师工作情况等。
4.其他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其他教学工作的检查,如实践环节的教学情况、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工作安排等。
二、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09年11月2日~2009年11月13日。
三、教学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安排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各项内容,并做好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的记录和总结。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教务处
2009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