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jiaowuchu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6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2009]689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教指委”的性质
    “教指委”是省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教指委”的组成
    “教指委”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秘书长一人。“教指委”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开展,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教指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顾问,可以从正、副主任单位聘请秘书。
    “教指委”包括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有关专项工作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设立。初步按以下类别设置:
    本科类:1.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类;2.经济学;3.管理学;4.法学;5.教育学;6.文学;7.历史学;8.农学;9.医学;10.数学;11.物理学;12.化学与化工;13.生物学;14.力学与机械类;15材料学;16.电子信息通信计算机类;17电气控制工程类;18.轻工纺织食品类;19.地矿油类;20.交通动力工程类;21.土木水利建筑测绘类;
    专项类:大学外语、实验教学、文化素质教育、民办高校教学管理等;
    三、“教指委”委员推荐条件
    “教指委”委员经学校推荐,教育厅审核选聘。委员包括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企事业单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行业部门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等三方面的专家。专家推荐包括校内专家推荐和行业企业专家推荐两部分。
    1、学校推荐的“教指委”校内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入的研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
    (2)对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富有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受聘后能积极参加教指委工作;
    (3)在相关领域德高望重,富有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优先推荐教育部及相关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5)须具有教授职称,身体健康,在职人员。
    2、学校推荐的“教指委”行业企业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对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富有热情和工作责任感,受聘后能积极参加教指委工作;
    (2)熟悉该领域的发展现状与改革趋势,德高望重,富有影响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行业背景,优先推荐行业企业一线担任管理与技术骨干的专家。
    (4)须身体健康,在职人员。
    四、推荐办法及注意事项
    各单位推荐的“教指委”校内委员每个科类不超过5人,行业企业委员每个科类不超过3人。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于9月15日报送以下材料至教务处: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表1,一式两份);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情况汇总表》(附表2,一式两份);
    3、申报主任委员的单位请同时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报表》(附表3,一式两份);
    以上附表请从附件中下载,联系人:王晓强,电话:69127233。电子文本请发至:wxq@ncwu.edu.cn
                                                                                           2009年9月6日
更新日期: 200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