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质量工程”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09】595号文)和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华水政【2003】173号文)的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09年省级和校级教改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省级教改立项课题在学校教改立项课题基础上择优推荐。
一、教改立项课题的范围
本年度教改课题立项的主要范围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并结合学校实际申报。
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和较高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
2009年度学校教改课题立项30项,其中重点课题12项,一般课题18项。
二、申报资格
1.重点教改课题项目主持人应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主持人限1项,主要参与人员不得超过2项课题研究。在研省级教改项目和质量工程的主持人一般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2.教改立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参与研究人员一般限7人以内(含主持人)。
3.课题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的年份开始计算,一般不少于1年。
4.课题申报按教学单位或教学管理单位组织申报,其他单位按学科专业所属教学单位申报。
三、立项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并于2009年9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予以公布。
3、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1式2份,按序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四、课题研究管理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研究立项课题的管理,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课题一经确定立项研究,课题承担人须填写《教学研究立项课题开题报告书》。
2、建立课题中期报告制度。课题承担人要交立项课题中期报告书,课题主管部门将对立项课题进行检查。完成中期目标任务的,学校划拨继续研究经费。
3、课题终期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申请人及其参与人员2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改课题。
4、各教学单位要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