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与地点
受理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至11日,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教务处师资科(行政楼107房间)。
二、报送材料种类和整理要求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格式见附件1)。同时报Excel电子表格。
2、个人纸质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从河南教师资格网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从河南教师资格网下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由学校统一到医院领取)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①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聘任证书或②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课表或③人事处聘任教学岗位证明) 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复印件统一使用B5型纸张,汇总后左上角装订。复印件均需加盖人事处公章。提交的材料原件每人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封面注明姓名及申请任教学科,表格和复印件不用装袋。
3、信息数据盘。
申请人员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单机版辅助软件”、参数文件和使用手册。使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录入系统”录入信息并生成上报数据,到师资科报送信息数据盘。要求各单位人员合并为一个数据库上报,不接受个人报盘。
数据录入时,应在“专业类别”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录入“两学修学”信息时,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照片信息不用采集。
三、其他事宜
1、报送材料时,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每人260元。(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免测不用缴纳)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申请材料。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要按照河南教师资格网上有关要求填写、印制。填写样表见附件。
教务处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