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华水政[2008]37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学生转入名牌专业(建设点)实施办法(试行)》(华水政[2007]133号)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名牌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华水政[2006]158号)等文件精神及200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系)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初审,学生处、教务处复审,现将审核后满足转专业申请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表)。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5月30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教务处教务科报告,并注明本人联系方式。
通过转专业审核、公示的学生,请于5月31日8:00持本人考试证到指定教室(详见附表)参加转专业课程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1 |
高等数学 |
5月31日8:00~10:00 |
2 |
大学英语 |
5月31日10:10~12:10 |
教务处
200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