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并全校学生:
根据教学安排及本学期学生申请重新学习课程报名结果统计,做如下安排:
本学期部分重新学习课程教学工作自第7周末(即10月20日)开始(具体安排见附表),结课后学校将统一组织考试工作,参加该教学安排的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应考试;其他课程的重新学习需跟随本专业低年级的教学安排同步完成,并参加低年级课程结课考试。请各学院、系、部完成相应的教学工作,相关学生合理安排好本人的学习时间。
教务科
2007年10月19日
附表: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重新学习课程教学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