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并2005级全体学生:
为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拓展就业渠道,本学期我校面向2005级学生开设辅修专业。
本次所开设有①计算机应用技术(承担单位:信息工程学院)、②工程管理(承担单位:水利学院)、③法学(承担单位:法学系)、④经济学(承担单位:管理与经济学院)、⑤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承担单位: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⑥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承担单位:土木与交通学院)共计6个辅修专业开班,现在开始报名。报名辅修专业的学生分三个学期修读辅修专业所列课程,本学期辅修专业自第6周周六(10月13日)开课,辅修各专业教学活动均安排在周六、周日,与主修课程的教学安排不相冲突。本学期课程教学安排见附表1。
报名及收费程序:2005级拟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请于9月21日前到本学院(系)教学秘书处报名、填写《辅修专业报名表》(见附表2),并办理交费等手续。教学秘书经核定报名表中信息无误后按学校规定标准收取辅修费,于2007年9月24日前将《辅修专业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含电子文档,见附表3)交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于第4周公布确定开设的辅修专业及其教学安排。各学院(系)教学秘书暂时保管2005级学生所交辅修费及《辅修专业报名表》。根据教务处对全院辅修专业报名统计结果及教学安排,若学生报名学习的辅修专业未达到开班要求,教学秘书须退回该专业学生所交纳的辅修费;对已满足开班要求的辅修班,学校将安排该辅修专业的各项教学活动,学生不得中途要求退费。
9月27日,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须将2005级开班的辅修专业学生所交纳的辅修费及《辅修专业报名表》交至学校财务处;教学秘书须及时将经学校财务处核对、收费、签名、盖章的《辅修专业报名表》交到教务科。
说明:
1、拟报名辅修专业的学生可参考我校《2005本科指导性教学计划》中有关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
2、辅修专业学生的主修专业课程满足以下各项内容时,其成绩可认定为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否则一律不予认定:
(1)该课程与辅修专业课程名称相同;
(2)该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
(3)该课程学分、学时不低于辅修专业同名课程要求;
(4)该课程教学内容必须不少于辅修专业该门课程教学内容;
(5)该课程已修读结课且获得对应的学分。
教 务 科
2007年9月10日
附表1:2005级辅修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表.doc
附表2:辅修专业报名表.doc
附表3:辅修专业报名学生信息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