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为加强对新进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使青年教师熟悉高等学校教师职责、教育法律法规、我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掌握高等教育理论以及相关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技能,请各院、系、部组织对2007年新进教师针对以上内容制定岗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现将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部必须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培训具体时间由各院、系、部自己确定。参加培训人员为各院、系、部2007年全体新进教师。
二、培训内容应包括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我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学习、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技能的指导和训练等几个方面。要求为每一位青年教师配备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培训结束后每一位青年教师要提交培训总结、指导教师要写出评语。
三、院、系、部应重视培训的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对每一个培训环节和每一次培训活动做好记录,教务处和督导团将随机对活动情况和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四、各院、系、部培训计划以及参加培训教师花名册请于7月17日前报教务处师资科。培训计划应具体写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人员姓名、指导教师姓名。
教务处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