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下学期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16日 )
各院、系、部:
    为做好下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按时完成以下各项内容:
    一、教学秘书须将下学期教师课表、教学任务书(包括理论课程、实践环节)、教案纸、教学日历、实习记录手册、课程设计记录手册于7月17日前送达相关教师。
    二、每位任课教师按教务处规定的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区下载)填写《教师授课计划》;在节假日(如国庆假期)期间有授课任务的教师,不安排授课内容,须注明“放假”字样;在《教师授课计划》中授课内容为实验时须注明实验时间、实验地点、实验内容等信息,并在备注栏显示“见实验教学计划表”或“见实验室课表”字样;两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时,须在每次授课内容的备注栏中注明授课教师姓名。教学秘书将本单位的《教师授课计划》收齐后,于9月2日前交至教务科、教学质量管理科各一份。
    三、任课教师根据授课计划、学生课表,列出实验项目及开出时间,与有关实验室主任协商每个实验具体开出时间,每位实验室主任根据承担的全部实验教学任务,编制《实验教学课程表(周课表)》。教学秘书于9月7日前将本单位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课程表(周课表)》交教务科,同时提交电子文稿。
    四、开学后,教学秘书将每位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表》收齐,于9月7日前交至教务科。
    五、教务科将在开学后第三周前根据班级理论课程表,落实、确定各实验室的《实验教学课程表(周课表)》。
    六、关于教师填写“十一”国庆长假“教师授课计划”的说明
    “十一”国庆长假暂定:10月1日~7日放假,9月29日(星期六)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9月30日(星期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七、在《实验教学课程表(周课表)》编排时须注意:
    1)实验教学内容须安排在本课程的教学周次内;
    2)龙子湖校区的实验教学任务须安排在第一、二、三、四大节课的教学节次内,中午及第五大节课不安排实验课教学内容。
 
 
教务科     
2007年7月14日
更新日期: 2007-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