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导师工作实施办法》(教务文(2004)7号)文件要求,请各院(系)组织开展本学期本科生导师的考核工作,并于2007年7月12日前按要求向教务处师资科提供如下材料:
1、本学期导师名单
导师名单要求包含导师姓名、职称及对应指导的班级名称等信息。导师名单要求用A4纸打印,加盖院(系)公章。没有填写《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导师,要补交《导师基本情况登记表》。
2、导师考核登记表
《导师考核登记表》中要求具体列出导师本学期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举行学生座谈会次数及效果,与学生交流情况;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科技活动;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和选择专业方向;解答学生就业、升学困惑等几个方面。
各院(系)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学生对导师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评价,并给出评价结果。导师所做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原始材料由学生所在院(系)存档备查。《导师考核登记表》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3、院(系)导师工作总结
各院(系)要对本单位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求写出总结报告,对发现的问题要有进一步的整改措施。
教务处
2007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