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31日 )
各学院、系:
    为保证2007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对答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答辩委员会
    各单位结合专业、设计组等实际情况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见附件一),答辩委员会须严格执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规范》(院教字[2000]038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教务文[2004]29号)等文件精神,保证答辩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规范。
    二、答辩时间
    此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4日~6月8日(见附件二),各单位须按既定时间如期进行。
    三、成绩评定
    答辩委员会须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现场答辩情况及指导教师评语等多方面评价进行成绩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按五级分制给定,各等级分数及控制比例说明如下:
    优秀:90分及以上,优秀率不大于15%;
    良好:80~89分,良好率约30%;
    中等:70~79分,中等率约30%;
    及格:60~69分,及格率约15%;
    不及格:59分以下,不及格率不低于2%。
    “2007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中的优秀率可上浮到25%,但优良率不得高于45%。
    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于6月11日前报送至教务科。
    四、总  结
    答辩工作结束后,各院、系须认真总结本次毕业设计(论文)中各环节、各阶段工作情况,对工作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6月15日前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wjm@ncwu.edu.cn
 
教务处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一:2007届毕业答辩委员会名单.doc

附件二:2007届毕业答辩工作安排.doc

       



更新日期: 2007-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