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2004]187号)文件要求,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2006年9月份已申请质量评价的人员须提交本学期本人《教学工作安排表》。
2.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表》的填写、提交工作以各院、系、部为单位组织完成(机关、教辅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院、系、部进行申报),教务处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请。
3.申请人员需认真填写《教学工作安排表》第一页的各项内容,特别是理论授课、实验、课外辅导答疑的周次、时间、地点等。
4.关于答疑安排的要求:任课教师每完成4学时的理论教学任务后安排一次答疑(每次2个小时);答疑时间应具体、明确,不宜采用节次来表示,应写明时间起止点,答疑地点应标明教室门牌号或办公室门牌号;答疑应安排在学生自修时间段内,不能安排在周四下午或午休时间,任课教师进行答疑时,应带齐本课程的教学文件,以备抽查,教师不能以任何借口回避检查,否则视为缺少教学文件。
5.各教学单位须及时将本项工作通知到相关人员,《教学工作安排表》收齐后,应仔细审核表中填写内容,对申请人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具体安排予以确认,并对本单位所有申请人员情况进行汇总,于3月16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逾期未报者不予受理。
教务处
二ΟΟ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