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04]201号)文件精神,现进行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
申报程序:
1、按201号文件要求,每位同学均可根据本人所发表论文、成果鉴定或验收证书、获奖证书等有效材料,提出获得创新学分书面申请;
2、院、系教学委员会在对申报人所提供的材料和申请书认真审核后,教学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3、10月18日前,各院、系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的申请书及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教务处教务科,过期不予受理;
4、教务处将全校各单位的申报信息汇总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评定后,方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教务处
200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