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将于2006年9月初对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通知有关教师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参加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项目申请书及认定书的要求,切实完成和完善项目要求的工作,确保项目成果质量。具体通知如下:
一、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表》(一式三份),并按照立项申请书及认定书的要求,准备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于2006年9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29日前完成课程上网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然后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一)教改研究项目(包括教改立项、双语教学研究立项等)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并按照立项申请书及认定书的要求,准备支撑结题验收报告的相应的研究成果(一式三份),于2006年9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3.《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交通运输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统计学专业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研究与实践》3个项目不再答辩,但需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并于9月4日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并按照立项申请书及认定书的要求,准备有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于2006年9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29日前完成课程上网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然后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网络课程建设项目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表》(一式三份),并按照立项申请书及认定书的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三份)。于2006年9月4日前,将以上材料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2.各项目负责人于8月29日前完成课程上网工作,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然后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管理要求
1.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可以按计划继续进行研究。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视情况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取消立项。
2.验收时未达到预期效果、完成状况较差的项目,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进行第二次验收,仍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学校取消立项,并追回经费,负责人两年之内不得申请教学研究立项。
3.所有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著作权归学校所有。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办公楼116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