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iaowuchu 发布日期:2006年03月10日 )
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信息[2006]74号)精神,为鼓励全校教职工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现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参评成果主要包括论文类、著作类、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软件、项目、课题及课件须已完成。
     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参加2006年度评选的成果,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6年4月30日前。
     二、参评成果的基本条件
     参加评审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成果的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
     三、成果评选
     省教育厅将组建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200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动态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及时公布。
     四、推荐程序和材料报送要求
     (一)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推荐材料由单位集体报送,评审办公室不单独受理个人的材料。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二份。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上报。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
     (三)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原件1;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优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教务处审核后退还本人。
     (四)上报的材料要求使用牛皮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评审后,除硬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宜
    2006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适当收取评审费,用于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评审费收取标准:论文类成果每项100元;著作类成果每项130元;应用类成果每项160元。
    请于2006年4月7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6房间),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郑志宏、王晓强
    联系电话:3454
    E—mail:wxq@ncwu.edu.cn
 
 
 
 
 
                                               教务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06年3月10日
更新日期: 200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