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了做好2006届毕业班学生的重修工作,针对具体情况,经研究,做如下安排:
1、本学期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学生办理重修手续后(包括已办理缓考而申请补修的学生),参加重修班课程的学习、考试;
2、本学期没有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决定集中在第8~9周安排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3、毕业班学生毕业前重修(包括缓考补修)的课程考试仅安排一次,若没能参加的,本学期一律不再另行安排。请互相告知。
注:参加重修(包括缓考补修)的毕业班学生,对开设有重修班的课程,登陆“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申请,其它课程重修申请请到系教学秘书处填写“重修申请表”(课程名称请按“教学一览”各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中的全称填写),由导师核实签字后交系教学秘书,系教学秘书收齐统计(请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列)后,于3月17日前交教务科。
需重修(包括补修)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好安排。
教 务 科
200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