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请各系(部)制定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于2006年3月3日前报教务处师资科、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学督导团(行政楼115房间)各一份。
对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提出如下要求:
1、保证教研室活动的正常开展。本学期教研室活动安排次数应不少于10次,保证每两周至少活动一次。
2、教研室活动内容应以教学改革、教学研究、青年教师培养等内容为主题,不得安排任何行政事务性会议工作。
3、在填写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表时,要填写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便于教务处、教学督导团检查全院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4、如遇特殊原因确需改变计划,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安排在一周时间内补上此次活动内容。
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表格式见附件。
教务处
200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