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申报晋升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华水政〔2004〕187号)文件精神,现对已申请拟晋升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实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1、凡于2005年9月份已申请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需认真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见附件1)第1页的各项内容,特别是理论授课、实验、课外辅导答疑的周次、时间、地点等信息(见附件2)。
2、各教学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于3月3日前报教务处(机关、教辅等部门兼职教师应通过其专业对口系、部进行申报),逾期未报者不予受理,教务处不接收个人所递交的申请表。
3、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在职称评审中,对未申请参加教学质量评价的人员,教务处将不能提供其教学质量评价结果。
教务处
2006年2月22日
附件1:《2005-200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doc》
附件2:《关于填写教学质量评价申请表补充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