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场纪律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iaowuchu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29日 )
各系(部)监考教师、学生及考场巡视员:
    综合对全院本学期14周前各考场的巡视情况以及学生和教师对考场情况的反映,需要治理考场中存在的个别问题,以严肃考场纪律。按我校颁发的《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考场纪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考场规则》和《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考试巡视员职责》中的规定,做以下具体要求:
    一、针对考生
    1、凡在校考生需持教务处制作的本人考试证参加各种课程考试(校级以上的其它考试,按要求带齐所需证件),无考试证者严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遵守考场纪律,杜绝替考现象,诚信考试。对于违反考场纪律者,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
    二、针对监考人员
    1、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周密布置考场,合理安排考生座序,强调、明示考场纪律。
    2、开考前,认真检查学生考试证,对未能出示本人考试证者,勒令其离开考场,不准参加本次考试;对照考生信息表检查每位考生的真实性,杜绝替考。
    3、要求考生带齐考试用具及证件,其它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
    4、主动维护考场秩序,尽早消除学生违纪苗头;详细记录违纪考生的违纪行为,并及时上报教务处。
    三、针对考场巡视员
    1、巡视员仔细巡查每个考场的考试秩序,并认真填写《考试情况评分表》中各项内容,严格评价考场质量。
    2、登记所有没有考试证而参加考试学生的姓名及学号,以及监考教师姓名;抽查考试证上的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记录考场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以便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处理。
    四、系部教学工作状态及学生学习状态积分记录
    建立系、部教学工作状态、学生管理工作状态、学生学习状态等多项学年积分卡,定期向全院公布各单位各项状态积分情况。
 
                                 教务处
                                    20051128
更新日期: 2005-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