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从本学期开始,理论课程重修(补修、再修)实行网上申请、报送成绩等,实践环节(课程设计、实习等)仍按原模式进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生网上申请
需要重修(补修、再修)理论课程的学生,直接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行重修申请。①申请时间:2005年9月9日8:00~2005年9月13日23:00;②网址:在教务处主页上点击“教务网络管理系统”进入后登录系统;③申请程序:登录系统—>学生成绩—>申请重修;④重修申请结果确认:可通过正选结果、获准重修课程/环节或网上个人课表查询。
二、 教学秘书复核
1.学生重修申请结束后,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打印重修申请结果,对补修、再修学生在备注栏中注明,经核实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05年9月14日下午6:00前交教务科;
2.为随低年级重修的学生打印重修听课证(听课时间和地点,由学生查询课表后告知教学秘书);
三、 任课教师
1.请注意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查看跟班重修学生名单,并随教学班一起在网上报送成绩;
2.担任重修班课程的任课教师,可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查看课表,网上报送成绩。
四、 开课时间
1.随低年级重修的学生查询课表后将结果告知本系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打印重修听课证后可跟班听课、考试;
2.各课程重修班的开课时间拟定于第4周周末(2005年9月24日开始),请注意网上课表查询,并以课表时间为准。
五、 注意事项
1.本学期重修申请将严格按照以上通知的时间进行,凡是超出规定时间的一律不再接收重修申请;
2.任课教师不能接收没有参加网上重修申请的学生上课;
3.学生一经在网上进行重修申请,就必须参加听课和考试,如无故中途退出,重修(补修、再修)课程成绩计为零分;
4.请任课教师、学生注意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主页,以便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六、 特别说明
由于2005级新生在龙子湖校区上课,不能安排花园校区(本校区)学生随班重修,凡涉及2005级新生所开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务必于本学期进行重修申请,以便统一教学安排。若不及时申请,将影响本人正常毕业。
注:本学期再修课程:①04级高等数学(2)(工科学生)、大学物理(1)、大学英语(2);②03级材料力学(不含工程力学专业学生)。
教务科
20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