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号)文件精神,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工作安排如下:
一、9月24日~9月27日,各学院教学秘书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的学生进行统计,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并出台学院正式学业警示文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统计表和学业警示文件同时报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各一份备案。
二、9月29日~9月30日,学生班导师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见附件2),并与辅导员共同送达被警示学生本人并通知监护人。送达本人要有本人签字,通知监护人情况要有记录。
三、10月8日~10月11日,由学生工作处统计上一学年受过2次学业警示的学生名单,向达到降级条件的学生下达《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应予降级告知书》(见附件3)。
四、10月14日~10月18日,各学院对应予降级的学生组织召开学业会商会,参加人员为:应予降级的学生、学生监护人、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班导师、辅导员。学业会商会后,应予降级的学生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选择意愿书》(见附件4),由学生本人决定是否降级,写明同意降级或不同意降级,须学生本人、监护人签字。各学院学工办主任汇总同意降级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并通知学生10月21日~10月24日到学生工作处办理降级异动手续。
五、对于没有达到降级条件但学分积点偏低的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自愿申请降级的学生,于9月24日~9月27日,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自愿降级申请表》(见附件5),经学院审核,学生工作处批准,可办理降级异动手续。
六、其他
1.对于降级的学生,须按降级年级的培养计划完成教学计划;同时,必须参加降级年级的所有集体活动和教学活动。
2.对于降级的学生,在降级学年内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
3.学生被警示或降级后,班导师及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制定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增强学生完成学业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doc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应予降级告知书.doc
附件4: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业选择意愿书.doc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自愿降级申请表.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