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安排,学生于2019年7月6日~8月30日放假,8月31日~9月1日报到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除考研确需留校的大三学生(建筑学院大四学生)、在学校职能部门进行勤工助学的学生和有科研任务的研究生外,其余学生均不得以任何名义留校。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假期学生管理计划,每天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暑假期间凡有学生留校的学院,学院党委副书记、相关年级辅导员不能离校休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各学院安排其他领导和辅导员承担相关工作。各学院、校团委要随时掌握本单位暑期留校学生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须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和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保卫处等部门。
暑假期间有勤工助学学生留校的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负责人为暑期勤工助学用工责任人,负有对用工学生的安全教育、日常管理等各项责任;各用工单位还需设置管理专员具体落实用工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每天安排查寝,各单位管理专员用工期间不得离校外出。
暑假期间,学校实行安全稳定事项“零报告”制度,每天各学院需填写安全稳定事项“零报告”表格(表格见附件1),盖章后拍照发给党委学工部学生管理科科长王绍伟。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暑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对于保证学校安全稳定大局的重要意义和做好此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各学院、校团委和勤工助学学生用工单位作为责任单位要负责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各学院党、政负责人要亲自安排本单位暑假期间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要负责具体落实相关工作。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要督促各学院做好留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与保卫处共同配合后勤服务中心做好学生公寓的管理与安全工作。
三、暑假期间对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学生放假前,请各学院和校团委以多种形式向全体学生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要至少召开一次暑期学生管理专题教育动员会,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安全事故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防范不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考虑到学生考研学习的实际需要,同时兼顾宿舍楼改造工程施工进程,保障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两校区宿舍楼暑期开放封闭工作安排如下。
1.龙子湖校区暑期全部开楼,在8#、9#、10#、11#、19#、20#学生宿舍楼的留校学生须克服因卫生间改造施工所带来的不便。
2.花园校区暑期2#学生宿舍楼因插座改造工程(施工时间7月13日-7月23日),7月24日开放;花园校区3#、6#、12#、13#学生宿舍楼由于施工实行封楼,整楼停止供电、供水,封闭时间为7月10日-8月30日。花园校区其他宿舍楼暑期正常开放。(物品集中存放的学院,请学生于8月31日返校搬回宿舍。)
7月10日下午5:00前,宿管员清查宿舍,非留校学生居住宿舍由所属学院贴好封条。8月31日上午9:00,所封宿舍楼恢复开放。宿舍楼恢复开放前,离校学生不要提前返校。
(三)7月8日之前,符合条件的拟留校学生需提交《暑期留校住宿申请表(含承诺书)》(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签名由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一份交所在学院备案、统计,一份交后勤服务中心学寓管理科(龙子湖校区在学生公寓2号楼东头,电话69127516;花园校区在学生公寓6号楼东头,电话69127517)。
(四)7月9日之前,各单位制作详细的《暑期留校本科生(研究生)学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附件5,并报至后勤服务中心学寓管理科,办理暑期临时出入证。同时本科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报学生工作处备案,研究生留校学生信息统计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请各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暑假期间留校学生须凭暑假临时出入证进出宿舍楼。没有办理假期临时出入证的学生不得在宿舍居住,对于不携带假期临时出入证,宿舍楼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出进入。不听劝阻不配合工作的学生将依校规校纪给予纪律处分,并强制离校。
(六)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批准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组织人员深入宿舍进行定期巡查,对留校学生中存在的违纪行为及时坚决制止,对违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的,学校将对违纪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9年暑期安全稳定事项“零报告”制度表格.doc
附件2:2019年暑期本科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住宿承诺书.docx
附件3:2019年暑假研究生留校住宿申请表及住宿承诺书.docx
附件4:2019年暑期留校住宿本科生统计表.xls
附件5:2019年暑期留校研究生信息统计表.xls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