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学生2022年1月1日~2月18日放假,2月19日~20日报到注册,2月21日正式上课。为了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各学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教育部、教育厅、郑州市、学校党委等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形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防控责任,及时研判、及时部署、及时检查,绝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逐层压实常态化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四早”要求。要扎实做好应对聚集性疫情准备。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疫情信息排查统计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二、要向学生讲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当前国外疫情持续加剧蔓延,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各学院要给学生讲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联合家长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学生做好返乡和居家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教育学生居家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及所在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的要求,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如果准备跨地区出行,要提前了解当地的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须向学院及时请假报备。尽可能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要在放假前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在放假前要通过发布通知、召开班会、发布提醒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学生加强寒假离校返乡途中防护,并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疫情防控、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燃放烟花爆竹、反传销以及防止被抢、被盗、被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教育广大学生在放假期间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

四、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在寒假离校时,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寒假期间,本科生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留校。因家庭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等原因确需暂时留校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报党委学工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留校。学生所在学院必须做好学生管理和疫情防控方案,做好“一人一档”留校学生信息台账。硕士、博士研究生需要短暂留校进行科研工作的,必须经导师同意后办理留校手续,经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且申请留校时间期满后须及时离校,不得以各种原因滞留在学校。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储物柜、水管,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离校工作,对离校完毕的宿舍要及时贴上封条。要组织人员进行深入巡查,对于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

六、要特别强调返乡学生的旅途及假期安全。各学院要掌握每位学生放假离校的去向,要杜绝非法包车,教育学生乘坐具备资质的客运单位的交通工具,及时回家返校,不参与违法、迷信活动。严格禁止假期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中统一活动。要教育学生如必须外出时,一定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七、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动向。各学院要高度关注、准确掌握寒假期间学生的思想、行为等动向,要掌握主动,科学研判,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寒假期间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通过“指点天下”app、钉钉打卡方式,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要做到手机联系24小时畅通。

八、要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各学院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职能部门。

九、视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新学期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2月18日前,所有学生不得擅自提前返校。

江淮校区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2021年12月27日

更新日期: 202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