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22日,在全校开展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夯实安全稳定工作基础,坚决防范校园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各学院
三、检查要求
1.全面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各学院党政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党委副书记作为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责任,尽职尽责,切实做好落实整改。
2.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预防、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推进安全稳定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3.要认真开展安全稳定专项教育宣传活动,要通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举办主题报告会、演讲赛等方式丰富活动形式,通过微信、微博等现代媒体和宣传橱窗、宣传海报等传统媒体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活动成效,切身做到“警钟长鸣”。特别要进一步深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培训,特别是“11.9”消防宣传月期间,要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大力营造消防宣传声势,并设置电气火灾防范宣传专项板块。
要借鉴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深入细致地做好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校园贷、防溺水、防拥挤踩踏和预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
4.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教育,要加强对学生学习安全知识督导,帮助学生增强法纪观念、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要认真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6.提高“将隐患当事故”的安全责任意识,对本学院的教室、宿舍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检查要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宿舍管理制度,严禁夜不归宿、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外租房等违纪现象发生。
7.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认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校保卫处。加强对校园内的电气火灾隐患排查,严禁使用电暖气、电热毯、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要深入推进校园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使用“三无”电器产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并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消除消防隐患。
8.加强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做好反恐、反邪教教育,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四、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自纠。自即日起,开请各学院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全面自查,及时检查发现存在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切实落实安全稳定责任。请各学院对照以上检查要求,将开展此次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和整改结果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内容详实、措施具体、效果明显,附有相关文字和图片。并于12月23日(周一)上午12点前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龙子湖校区209房间),并上报电子稿至邮箱2101380734@qq.com。
2.学生工作处随机巡查。活动期间,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安全稳定检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巡查。请各学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五、其它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要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好局面。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内容和薄弱环节的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真正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3.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学院要把安全稳定检查与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工作,规范制度。把安全稳定检查贯穿于对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努力构建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