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返乡以及寒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7日 )

各学院、书院:

为了做好寒假前学生管理和学生返乡后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要向学生讲明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学生离校后,应尽快返乡,返乡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错峰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在公共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返乡后要做好健康监测,规范佩戴口罩,如遇身体不适请尽快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科学用药,康复后要注意休息,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要在离校前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书院)在学生离校前要通过发布通知、召开班会、发布提醒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学生加强离校返乡途中防护,并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燃放烟花爆竹、反传销以及防止被抢、被盗、被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教育广大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

3.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学生离校前各学院(书院)要告知学生在离校时,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学生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留校。因特殊原因确需暂时留校的,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留人单位审批和学院(书院)审批后,方可留校。学生所在学院(书院)或留人单位必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方案,做好“一人一档”留校学生信息台账。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储物柜、水管,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离校工作,对离校完毕的宿舍要及时贴上封条。要组织人员进行深入巡查,对于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

5.要特别强调学生返乡的旅途及假期安全。各学院(书院)要掌握每位学生离校的去向,要杜绝非法包车,教育学生乘坐具备资质的客运单位的交通工具,及时回家返校,不参与违法、迷信活动。严格禁止组织学生进行集中统一活动。要教育学生如必须外出时,一定要遵守相关安全规定,注意外出活动期间的饮食卫生。

6.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动向。各学院(书院)要高度关注、准确掌握离校后学生的思想、行为等动向,要掌握主动,科学研判,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的解决。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要做到手机联系24小时畅通。

7.要做好学生离校后值班值守工作。各留人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掌握学生动态,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二、留校申请相关要求

如确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离校的或需配合有关单位进行相关工作任务的,须由各学院(书院)和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留校。

1.2023年1月6日12:00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需提交《2023年寒假本科生留校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一式四份,由留人单位和各学院(书院)审批同意后,一份留人单位备案,一份学院(书院)备案,一份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备案(文体活动中心209房间),一份后勤服务中心学寓管理科(龙子湖校区在学生公寓2号楼东头,电话69127516;花园校区在学生公寓6号楼东头,电话69127517)。

2.2023年1月6日12:00前,各学院(书院)汇总本学院(书院)留校学生信息,填写《2023年寒假留校住宿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学院(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部(处)和后勤服务中心,由后勤服务中心学寓管理科核发寒假临时出入证。

3.请各学院(书院)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对离校完毕的宿舍进行封闭。留校学生须凭临时出入证进出宿舍楼。没有办理临时出入证的学生不得在宿舍居住,对于不携带临时出入证的学生,宿舍楼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出入。

4.各留人单位负责人是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批准留校的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组织人员深入宿舍进行每日巡查。学校自1月7日起,启动寒假学生情况摸排制度,各留人单位须每日填写《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情况摸排表》(附件3),并上报本部门在校学生人数,做好存档备查。

5.各留人单位或相关学院(书院)要对留校学生进行专门安全教育,教育留校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学校饮酒,不得留宿本人宿舍以外人员,不得违规用电,不得在宿舍等校内场所做饭,不得在实验室有吃、住,不得有晚归等行为。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将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华水政〔2021〕2号)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谷老师(学生工作处)、兰老师(后勤服务中心龙子湖校区)、王老师(后勤服务中心花园校区)

三、其他

江淮校区留校学生管理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2023年寒假留校本科生申请表及承诺书.docx

 附件2: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2023年寒假留校学生情况摸排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后勤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更新日期: 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