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华水政[2017]249号)文件精神,以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降级实施细则》,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学业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务处已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取得平均学分绩点不足1.50的学生进行统计,学生工作处对统计名单进行审核后,于3月25日前发送给各学院(书院)。
二、3月25日~3月27日,各学院(书院)对统计名单进行校对,校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籍管理科联系。学院(书院)校对无误后,出台正式学业警示文件(红头,有文号),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学业警示文件纸质版于3月26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备案。
三、3月28日~3月29日,学生班导师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附件2),并与辅导员共同送达被警示学生本人并通知监护人。送达本人要有本人签字,通知监护人情况要有记录。
四、学生受到学业警示后,班导师及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制定提高学生学习成效的方案,加强对学生的督促和辅导,增强学生完成学业的自信心和学习主动性,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受学业警示学生通知书.doc
学生工作处 教务处
2024年3月21日